被告将所欠原告欠款一万元现金转交给原告母亲,先原告母亲否认这一法律事实,开庭时,被告坚持诚信原则,法 |
被告将所欠原告欠款一万元现金转交给原告母亲,先原告母亲否认这一法律事实,开庭时,被告坚持诚信原则,法被告将所欠原告欠款一万元现金转交给原告母亲,先原告母亲否认这一法律事实,开庭时,被告坚持诚信原则,法官却说欠款应该交给原告本人,以为借款还款双方均没有物证人证,在诉讼是被告能否否认其借款事实,这不是亵渎法律,单纯就是救济被告应有权利 |
地区:河南-郑州 分类:民事法律-债权债务 提问时间:2018-11-30 23:19:34 |
提问者:ASK1543591174kpi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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